前言
遇到惡房客欠租不想搬到底該怎麼辦!今天就分享幾招如何保護自己又可以勸退惡房客的辦法,身為房東會遇到的問題百百種,這集就邀請到小傅老師來教各位屋主們該如何保障自己。( 這裡也有提供房東自租必載!租賃契約範本免費下載給大家 ),租房比買房要注意的眉角更多,所以必須慎選房客,或是也可以找我阿濱,也有提供代租代管的服務!
如何 15 天將惡房客驅離!
以租賃來說在台灣的法規上有很多灰色地帶,像是房客可以拖欠房屋到 2 個月的時間,去告也可能告不贏,再加上還有 2 個月的押金,總時間算下來惡房客拖延時間是可以拖到 4 個月以上的,小傅老師的作法是在租客「第 3 天」尚未繳租時就請提起危機意識!接下來的處理辦法就會是在第 7 天時寄存證信函,並且內容要清楚標示:第 14 天即終止租約。
錄影,保障自己的大絕招。
因台灣法規規定必須終止租約才能進到屋內,所以務必記得要在存證信函內提起會在第 14 天終止組約,這樣才能在第 15 天時進到租屋處內處理事宜。進屋時有 1 點必須要注意,那就是【錄影】,並且找一位第三方證人來陪同,切記要全程錄影,並且手機打開飛航模式,才能確保錄影過程不中斷,避免房客抓到縫隙反咬一口說有物品遺失要把你告到底
兩人一組,分工合作。
在錄影過程請記得兩兩一組,一人負責房屋全景,一人則入鏡負責細節。一一確認設備、傢俱有無損壞,有抽屜的地方都要打開,避免房客誣賴。每個地方都需要細拍,且影片拍完後個人收藏,不要大聲喧嚷,若非用到時絕不外流,當作保障自己的最後大絕招。
與房客有衝突,請委外第三方處理!
建議房東千萬不要親自與房客面對面交流,畢竟房東與房客是屬於甲方乙方對立的利害關係叫容易有衝突,而委託給房仲顧問來處理的話,就是屬於第三方比較公正的單位了,從雙方的角度來看都是有收取服務費的狀況所以必定是比較客觀的立場。身分中立在敘述事情時若在法院的話也會是【證人】而不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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