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始之前可以先去看看 房仲維基百科-房仲新手必看房仲術語! 了解一下房仲術語喔!好本片開始!這次剛好遇到被屋主退斡旋的狀況,所以借這個機會跟大家聊聊什麼是「斡旋」吧!
當今天有買家看到喜歡的房子想買下來並且想和屋主談價格時,再台灣的房屋買賣市場中通常買方會採取 2 種方式來跟屋主表明自己的購買意願,而這 2 種方式分別是「下斡旋金」與「要約書」兩種方式,而這兩種方式分別差在哪呢?以下聽我娓娓道來吧!
方法一、斡旋金
首先由買家先向仲介支付幾萬到幾十萬不等斡旋金來表明購買意願(依各家房仲公司規定不同),但若屋主若還是不賣我們就要回覆買方屋主不賣的實情並把斡旋金退回給買方,也就是無息歸還(所謂無息歸還就是從買方支付斡旋金開始日到退還日都不計算利息)而屋主若同意價格出售的化,那此筆斡旋金就會轉成「訂金」,此時轉成訂金時就開始是有法律效應了!如果有任何一方反悔斡旋金則需加倍返回
方法二、要約書
其實「要約書」我們房仲實務面較少使用,因為使用要約書很容易產生房屋買賣糾紛,為甚麼會這樣呢?因為通常會使用邀約書的狀況都是買方想下訂金但卻沒有「錢」時使用的,這麼一來就很容易產生法律訴訟...而要約書賠償金額是成交價總價 3 %(依各家房仲公司規定不同)最後金額依法院判決書為主
退斡旋時的心態建立
身為房仲我很珍惜每次的案件及對談過程,正因為每個案件的成交機會都不高,所以更要努力在買賣雙方之間做斡旋溝通,進而促成每筆滿意的成交!
就像我這次影片的情況也做了二次的溝通協調,只可惜最後屋主仍是不願意賣...只好依約定把斡旋金退還買家,但我也不會因為這樣而失落!因為這就是房仲日常!後續只要再繼續和雙方溝通或是再找新的買方就好!
這下來我會持續拍關於房仲的一切!對於斡旋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更多想問的?歡迎在底下留言!喜歡我的影片記得留言、按讚、分享、加按鈴鐺哦!
延伸影片:收斡旋被破壞?今天告訴你服務費滿%的要領!(同業破壞篇)